李在元發(fā)誓并無強奸練習生 講述事件經過
李在元發(fā)誓:沒有強奸金小姐。(資料圖)
12月23日訊 據(jù)韓國《Mydaily》報道,上個世紀90年代最具人氣的韓國組合H.O.T出身的李在元陷入強奸案件。12月19日,首爾警方向檢察院提出申請,以強奸罪逮捕李在元,拘留三小時之后,因為受害方撤訴而被釋放。21日下午,李在元接受了媒體的采訪,描述了這一事件的經過,并向粉絲表示道歉。
李在元講述事件經過
21日下午,李在元接受了媒體的采訪,表示在事發(fā)當天,12月9日晚7點左右,他和經紀人去喝咖啡,在咖啡店遇見了金小姐和她的經紀人,聊了兩個小時后,他們就一起到附近某個酒店繼續(xù)喝酒。后來看到金小姐喝多了,就離開了酒店,他和經紀人負責送金小姐回家,李在元和經紀人用出租車將金小姐送到了她家附近的某個汽車旅店,讓她在那里住了一晚上。
李在元發(fā)誓:沒強奸練習生金某
有媒體報道說當時李在元故意灌醉金某,并在汽車旅店強奸了她,李在元對此表示:“我對天發(fā)誓,當時絕對沒有故意灌醉她,也絕對沒有強奸。但我承認當時在場的我們一行人中,的確是有人做了會讓金小姐誤會的事情!
金小姐為何要指控自己強奸,李在元解釋說:“這中間存在誤會,當時在現(xiàn)場的某人,在10日分別對我和金小姐說了一些互相矛盾的話,讓金小姐誤會了這個人對自己做了什么,她向警方報案主要是為了控告這個人,我只是作為在現(xiàn)場的證人之一接受警方調查而已。”
李在元最后向所有粉絲以及H.O.T其他成員道歉,希望粉絲不要責怪金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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