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中國關于成龍先生和胡洋師徒關系的聲明
聲明
我們,北京市共和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受成龍先生在中國大陸地區(qū)所有經濟活動的全權代理機構——藝房紫(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委托人”)委托,就個別媒體對成龍先生和胡洋師徒關系的不實報道,出具本聲明。
近日,委托人發(fā)現在關于胡洋涉嫌販毒一案的報道中,個別媒體使用了“成龍傳人胡洋”或“成龍弟子胡洋”等捏造事實的文字。上述個別媒體在未事先向委托人及成龍先生求證核實的情況下,公然使用并向全社會報道含有抵毀、損傷成龍先生社會美譽度的影射性字眼,是不負責任地報道行為!為澄清事實,委托人特委托我們發(fā)表本聲明如下:
(一)胡洋僅是一名曾參加過“龍的傳人”大型選拔活動的參賽選手,與成龍先生及委托人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成龍先生從未與胡洋有過任何師徒關系,胡洋亦非委托人簽約藝人。
(二)希望個別媒體立即停止上述不實報道,并就該等不實報道作出公開道歉!
(三)事實是,王海祥、楊政、徐冬梅、冀濤、易揚、涂圣成和許凝等七人組成的“新七小福”組合,以及胡蓉蓉、閆彥龍、何翔、譚欽文是最終被成龍先生正式接收作為其弟子培養(yǎng)并與委托人簽約的正式藝人;除上述藝人外,委托人旗下藝人還包括劉承俊、吳永倫、林鵬。
(四)除上述明確列明之藝人外,社會上其他任何打著成龍先生旗號或以委托人簽約藝人名義從事商業(yè)或藝術活動的團體或個人皆未經成龍先生及委托人的任何授權,其行為均屬不法行為,需立即停止,如個別團體和個人繼續(xù)上述不法行為,委托人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我們謹此向各界聲明,委托人尊重新聞媒體的報道自由,但也希望新聞媒體本著公正、客觀、真實的報道原則和負責任的態(tài)度,全面了解事實,切莫恣意刊載、傳播或散布未經查證的不實報道或言論。請尊重成龍先生的名譽權,委托人亦將保留遵循法律程序追究惡意不實報道者之法律責任的權利。
北京市共和律師事務所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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