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城一處房產多次換證 最早房契始于清朝
本報訊(記者 張濤 特約記者 陳仰天)家住和平縣城的居民黃華榮保存著從清朝、民國到解放后的房契。
據(jù)黃華榮介紹,清朝政府給發(fā)了一個房契,后來辛亥革命后民國的時候政府又給換了一張,到解放后又換了一張。其中在解放后廣東省人民政府發(fā)的房產證上看到,除了上面有房主黃佛恩的名字外,上面還有當時廣東省人民政府的主席葉劍英的簽名,當時副主席是方方、古大存。
黃華榮展示的幾張房產證明中,清朝的房契記載著黃華榮的曾祖父黃佛恩在光緒二十七年向別人購買一間門店的具體位置,上面有買賣雙方的簽名和清朝廣東省布政使司的公證,并附有購買協(xié)議書。據(jù)黃華榮介紹,房契上記載這間門店就在原和平縣老縣城南門外,也就是今和平縣城的群眾路與河唇路交會處,隨著時代變遷,房產證明更換了好幾次。門店也在1985 年被改建成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四層小樓,并由政府相關部門核發(fā)了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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