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考察和平法院 申報全國示范單位
本報訊(記者 張濤 通訊員 劉自力)記者近日從和平縣獲悉,和平縣人民法院擬申報全國第二批文化建設示范單位。省高院與市中院組成的全國第二批文化建設示范單位申報單位考察組專程到和平縣人民法院進行實地考察。
據(jù)悉,和平縣人民法院于2009 年11 月被評為廣東省首批文化建設示范單位,是該批次中唯一的山區(qū)法院。此次開展的全國第二批文化建設示范單位評比活動,競爭更加激烈。省高院考核組充分肯定了和平縣人民法院的文化建設成果,認為該院的文化建設能夠充分結合山區(qū)法院的實際和特點,因時因地制宜,勇于突破和創(chuàng)新,為全省基層法院文化建設作出了良好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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