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過馬路”開罰前將規(guī)范市區(qū)部分交通信號燈
在中山大道與永和路丁字路口,行人很難在綠燈時間內穿過馬路。
針對市民反映市區(qū)一些交通信號燈設置不夠規(guī)范影響出行的問題,市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有市人大代表提出了要規(guī)范市區(qū)交通信號燈管理的建議。前日,市人大常委會對該建議辦理情況進行“回頭看”,以促使承辦單位辦理代表建議進一步落到實處。
記者獲悉,就市區(qū)部分交通信號燈存在的問題,公安部門接下來將進行規(guī)范調整,讓紅綠燈的節(jié)奏與行人的步伐更合拍,提升行人通過路口安全系數(shù)。
監(jiān)督現(xiàn)場 紅綠燈與行人不合拍
越王大道與升級改造后的永和路,目前都成為了市區(qū)主干道,車流量非常大,但該十字路口卻沒有紅綠燈。28日上午9時,記者跟隨市人大常委會檢查組在該路口看到,兩條道路車來車往,不少機動車恣意穿行,甚至隨意掉頭。不少行人在過馬路時只能左顧右盼地看著來往的車輛,而一些小車也相當“不自覺”,見到行人準備過馬路也是自顧自地一路朝前開,非常不安全。
中山大道與永和路丁字路口的紅綠燈,設置給行人通過的時間只有20 秒,可是馬路卻是6 車道,行人還沒來得及走到馬路對面,紅燈就亮了。記者在現(xiàn)場嘗試了幾次,以正常步行速度穿過,2 次均沒成功,而在綠燈亮時就開始快走的話20 秒差不多剛好能過完馬路,但對于年紀稍長或小孩來說,時間就不夠了。
檢查組一行來到永和路與新風路十字路口,發(fā)現(xiàn)該路口直行、左轉和右轉箭頭綠燈時,行人通行也是綠燈,也就是說車輛和行人均遵照交通信號燈通行,仍會發(fā)生車流和人流交錯。除該路口外,市區(qū)不少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均存在同樣的問題,直行和右轉箭頭亮綠燈,人行道綠燈也同時亮起,讓右轉車輛無所適從。
代表建議 科學合理設置紅綠燈
市人大代表潘建斌建議,有關部門應該采用先進科學的設備和技術,在設計紅綠燈時,不妨裝置 “智能化控制系統(tǒng)”,力爭設計更科學更合理,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誤差。更重要的是,避免出現(xiàn)人為添堵,危及公共安全。此外,變更或改造升級后的道路應及時更新交通信號設置,提高交通運行效率。
公安部門 調整不“合拍”紅綠燈
對于永和路紅綠燈存在的問題,市公安部門表示,該路段信號燈尚未移交交警部門,一旦接手管理,將對該路段設置不合理的信號燈進行調整。此外,永和路與越王大道交叉路口紅綠燈建設經(jīng)費已經(jīng)落實,目前已進入項目招標階段。
同時,我市交警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信號(標志標線、信號燈)和道路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道路交通信號燈的設置、使用和管理。據(jù)悉,從6 月1 日起,交警部門將對“中國式過馬路”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對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的、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現(xiàn)場處以10元罰款。
而針對部分路口右轉的機動車和行人之間存在沖突點的問題,交警部門表示,按照目前的車流狀況,很難將機動車右轉綠燈時間與人行橫道綠燈時間分離。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車輛行經(jīng)人行橫道,不主動減速避讓行人,且車速過快的行為屬交通違法行為。因此,交警部門希望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右轉車輛在行經(jīng)斑馬線時,應主動避讓行人。
本報記者 謝素德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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