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為還債私賣田地 父親經(jīng)司法調解贖回被賣田地
日前,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步履蹣跚地來到東源縣曾田司法所,聲稱他的田地被不爭氣的兒子給私賣了,說著說著老人家哭了起來。經(jīng)了解,司法所得知,老人家是曾田鎮(zhèn)橫坑村嚴屋水小組人,叫張某添,老兩口有一畝七分承包地,靠近村道,由于這塊地具有交通優(yōu)勢,很多人都提出要用雙倍的土地跟他兌換,老人都沒有同意。他的兒子張某清在外打工,2012 年因在外做生意欠下幾萬元債務,為償還債務,從去年起張某清就開始留意自家的那塊土地了。
今年5 月初,經(jīng)中間人介紹,有位老板看中了張某清家中那塊靠近村道的水田。于是張某清就瞞著在深圳幫哥哥照看孩子的父母,私自與鄰村的李某達成了協(xié)議,以2.1 萬元將田地轉賣給了李某。張某添日前從深圳回家,發(fā)現(xiàn)自己的田地被別人種了,一詢問才知道,自己的田地被賣了,于是就找李某討要,可李某卻以與他兒子張某清簽訂了合同并付了錢為由,拒歸還田地,無奈之下,老人家只好到司法所求助,希望司法所幫忙協(xié)調。
在了解事件原委之后,司法所本著為民服務的態(tài)度,告知李某張某添要求歸還土地的請求。李某聽了當時就火冒三丈,司法所相關負責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明確指出土地屬于村集體所有,任何人無權買賣,農(nóng)村土地只有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調整,該爭議的承包地承包經(jīng)營權屬于張某添,之前與張某清之間簽訂的土地買賣合同屬于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經(jīng)過多次的說服教育,闡明法律,李某最終同意退回張某添的承包地,張某添也替兒子張某清把 2.1 萬元返還給李某。在司法所的幫助下,一次土地糾紛得到圓滿解決。張某添在重新要回了承包地后,心里別提有多高興,連連對司法所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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