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順手牽羊”取走1萬元
本報訊 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鐘朵紅 陳碧霞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會有到柜員機取錢的習慣,也時常會遇見一些“馬大哈”取錢忘記拔卡的囧事,面對這一個 “餡餅”,你是主動上交,還是占為己有呢?近日,紫金縣人民法院結合日常案例就給大家敲醒了警鐘。一男子因一時貪念,竟取走別人遺忘在ATM 機中銀行卡上的1 萬元。被法院依法判處拘役5 個月,并處罰金 2 萬元處罰。
2016 年4 月28 日,劉某在紫金縣紫城鎮(zhèn)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廣場分社ATM 機辦理業(yè)務時,發(fā)現ATM 機內有他人銀行卡,頓起貪念,分兩次從ATM 機內支取了共1 萬元人民幣后離開。事后,劉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5 月17 日被逮捕。另查明,案發(fā)后,公安機關依法全額追回贓款退還被害人(持卡人)張某。
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支取現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應予以刑罰處罰,遂依法判處其拘役5 個月,并處罰金2 萬元。
法官提醒持卡人,在銀行ATM 機上辦理存取款業(yè)務時,除了注意周邊環(huán)境是否安全以外,還應記得在業(yè)務辦理完畢后將銀行卡取出并保管好,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同時,如果遇到他人忘記取卡的情況,要及時提醒或主動與銀行工作人員聯系,切莫因一時貪念而使自己走上違法犯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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