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部門夜查盛夏酒駕 51 名“酒”司機被抓獲
本報訊 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馬玉剛 為切實穩(wěn)定夏季夜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杜絕因酒駕、醉駕引發(fā)的各類交通安全事故。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全市范圍內(nèi)開展夜查酒駕統(tǒng)一行動,對酒后駕駛機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打擊,全力保障我市道路安全、暢通。
當晚,司機吳某在江北大隊機動中隊執(zhí)勤點被抓獲,經(jīng)檢測,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9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朋友生日,我在永康大道附近宵夜喝了啤酒,約一千米的路程,我就自己開車回了,想不到還是被抓了,真是悔不當初。”吳某懊悔地說。在高速三大隊執(zhí)勤點,賴某在KTV與朋友飲酒聚會后,駕駛小轎車行駛至大同路交興源路時,被交警查獲,經(jīng)檢測,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26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目前,賴某被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此次行動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共出動民警200多名,在市區(qū)永康大道、中山路、大同路等地設臨時檢查點,并采取聞氣味、辨臉色、看動作、借助酒精測試儀等方式對近千名駕駛人進行了檢查。據(jù)統(tǒng)計,當晚共查獲涉嫌酒后駕駛51宗,其中涉嫌醉酒駕駛14宗。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人們安全意識的不斷提高,絕大部分人對于酒后駕車的危害都有所了解,但在僥幸心理之下,總是有人忘記了酒后駕車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在提醒駕駛人拒絕酒駕的同時,我們也希望駕駛人的親朋好友應履行提醒或勸誡義務,成為預防酒駕的“幫手”,而不是酒駕的“幫兇”。同時,在此告誡那些僥幸未被查處的駕駛員,不要再圖一時之快,換來一世之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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