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護民安①】紫金警方打掉一批黑惡勢力 社會治安環(huán)境持續(xù)向好
開欄語: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我市各地各部門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打掉了一批黑惡勢力,保障了人民安居樂業(y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合民意、護民利、得民心。今起,河源晚報聯合市掃黑除惡辦、市公安局等推出“掃黑除惡護民安”系列報道,反映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給人民群眾帶來的實惠。敬請垂注。
11月15日,紫金縣公安局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新聞發(fā)布會,通報紫金縣公安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的階段性戰(zhàn)果,為3名舉報涉黑涉惡線索有功人員發(fā)放獎勵金11萬元。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紫金縣公安機關按照上級公安機關和縣委的部署安排,堅持“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亂必治、有‘傘’必打”,充分發(fā)揮掃黑除惡主力軍作用,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掀起一波又一波強大攻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開展專項斗爭以來,全縣共打掉涉黑組織1個,惡勢力犯罪集團4個,涉惡團伙19個,查封、扣押涉案財物價值4159.32萬元;共立涉黑惡刑事案件122起,破案112起,刑拘涉黑惡犯罪嫌疑人286人,逮捕209人,抓獲涉黑惡逃犯115人,投案自首45人。今年1月至10月,全縣刑事治安警情數同比下降9.5%,刑事案件立案數同比下降0.3%;“零兩搶”天數303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天;社會治安環(huán)境持續(xù)向好,群眾安全感顯著提升。
紫金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縣公安機關將發(fā)揚斗爭精神,進一步增強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使命感、責任感,突出專案攻堅,嚴格依法辦案,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嚴打高壓態(tài)勢,通過集中追逃、統(tǒng)一收網、打擊涉黃賭毒黑惡勢力犯罪、打擊“套路貸”等新型犯罪等專項行動,堅持以“破案攻堅”開路,以“打傘破網”斷根,以“打財斷血”絕后,以“問題整改”提質,打深打透,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攻堅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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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2018年11月22日,紫金縣人民法院對王某、賴某今、謝某維、馬某航、楊某寧、鐘某迎等10人涉惡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7年,對馬某航、楊某寧等8人分別判處1年3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犯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鐘某迎有期徒刑2年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7年8月以來,被告人王某多次伙同被告人馬某航、鐘某迎、楊某寧等人為尋求刺激、發(fā)泄情緒,經常在紫金縣城的娛樂、飲食等公共場所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惹是生非,惡意挑起事端,逞強耍橫,隨意毆打他人等,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和影響當地社會治安。
典型案例二:2019年6月12日,紫金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兩宗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判處首要分子李方某有期徒刑4年9個月,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判處主犯李俊某、李奕某、李育某、李清某等4人有期徒刑3年至2年2個月不等,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被告人李某琴、李某民、陳某華等3人有期徒刑1年4個月至1年不等。
2009年以來,被告人李方某利用其擔任紫金縣藍塘鎮(zhèn)一家經濟合作社社長的影響力,形成了以其為首的宗族勢力,長期召集宗族兄弟借故生非、違法作惡,多次煽動村民在藍塘工業(yè)園、藍塘鎮(zhèn)府部門鬧事,擾亂、破壞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損毀公私財物,嚴重危害社會治安。
典型案例三:2019年10月23日,紫金縣人民法院對羅某明、李某東、楊某輝等8人涉惡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犯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判處首要分子羅某明有期徒刑7年,以犯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判處主要成員李某東、楊某輝有期徒刑4年2個月和3年3個月,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陳某鵬等5人2年到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6年以來,以羅某明為首的涉惡團伙經常在紫金縣城內的娛樂、飲食等公共場所無事生非、惡意挑起事端、逞強耍橫、隨意毆打他人,實施多次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和影響當地社會治安。
本報記者 彭茂洋 通訊員 許永錫 李燕南 劉海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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