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法院發(fā)出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 用司法溫度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本報訊 記者 謝夢君 通訊員 陳碧霞 近日,源城區(qū)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源城法院)在一起撫養(yǎng)費糾紛案件中發(fā)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后,源城法院發(fā)出的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對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在該起撫養(yǎng)費糾紛案件中,雙方當事人結婚后育有子女,二人協(xié)議離婚后,約定未成年子女由女方撫養(yǎng),男方每月給付女方撫養(yǎng)費。因男方未按時給付撫養(yǎng)費,原告訴至法院。鑒于本案關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承辦法官遂根據《意見》向雙方當事人送達《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提醒雙方當事人對未成年子女應履行法定義務和權利,以及違反法律要承擔的不利后果,并強調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離婚而消除,離婚后也應當妥善做好子女撫養(yǎng)、教育、保護等事宜。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不僅關乎著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更關系到國家的未來。源城法院將充分發(fā)揮《意見》作用,立足審判職能,引導和督促監(jiān)護人切實擔負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充分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用司法溫度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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